中新网4月2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社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纳入计划,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使有需要的失业青年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
《通知》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帮扶举措。一是摸清基本情况。对失业青年定向摸排登记,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失业原因、求职意向、技能水平等基本信息,建立实名信息数据库。
二是开展实践指导。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展览、团体职业指导等实践活动,组织失业青年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技工院校和企业园区,增强职业认知。对有求职意愿的青年开展一次职业素质测评,量身定制一份“就业启航计划书”,帮助合理确定职业定位,积极就业。
三是提升就业能力。将有培训意愿的失业青年组织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项目,使之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对希望接受技能教育的,推荐就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对缺乏工作经历的,提供就业见习机会,提升岗位适应能力。
四是扶持自主创业。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失业青年参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感受创业氛围。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帮助提升创业能力。为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支持。
五是实施托底帮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优先向企业推荐。开展调查回访,跟踪了解就业情况、工作生活难题、意见诉求等,积极帮助解决,促进稳定就业。
10省(区)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任务和目标,共计确定676项整改任务,其中河北省57项,内蒙古自治区100项,黑龙江省60项,江苏省50项,江西省54项,河南省133项,广东省62项,广西壮族自治区45项,云南省58项,宁夏回族自治区57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退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等。保障措施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落实、加大整改宣传、严肃责任追究等。整改方案还就每一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基本做到了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
生态环境部称,督察整改是环境保护督察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下一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对各地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并对重点整改任务开展盯办,组织现场抽查,紧盯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即省级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作为主要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知》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帮扶举措。一是摸清基本情况。对失业青年定向摸排登记,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失业原因、求职意向、技能水平等基本信息,建立实名信息数据库。
二是开展实践指导。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展览、团体职业指导等实践活动,组织失业青年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技工院校和企业园区,增强职业认知。对有求职意愿的青年开展一次职业素质测评,量身定制一份“就业启航计划书”,帮助合理确定职业定位,积极就业。
三是提升就业能力。将有培训意愿的失业青年组织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项目,使之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对希望接受技能教育的,推荐就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对缺乏工作经历的,提供就业见习机会,提升岗位适应能力。
四是扶持自主创业。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失业青年参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感受创业氛围。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帮助提升创业能力。为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支持。
五是实施托底帮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优先向企业推荐。开展调查回访,跟踪了解就业情况、工作生活难题、意见诉求等,积极帮助解决,促进稳定就业。
10省(区)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任务和目标,共计确定676项整改任务,其中河北省57项,内蒙古自治区100项,黑龙江省60项,江苏省50项,江西省54项,河南省133项,广东省62项,广西壮族自治区45项,云南省58项,宁夏回族自治区57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退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等。保障措施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落实、加大整改宣传、严肃责任追究等。整改方案还就每一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基本做到了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
生态环境部称,督察整改是环境保护督察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下一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对各地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并对重点整改任务开展盯办,组织现场抽查,紧盯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即省级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作为主要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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